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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听证评议会

2019-12-13 10:56:16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13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章陈波 通讯员 马颢珍

  12月11日,永康市检察院就关于贾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评议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辩护人参加听证评议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阐述,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充分阐述各自意见。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在传唤后能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并已退缴税额、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金华市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工作实施细则》相关条文,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据了解,听证评议制度是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公开公正办理案件。永康市检察院自2018年10月起探索实行公开听证评议制度,通过公开听证评议,可以倾听群众“最朴素的正义观”,更能有助于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处理案件。

  在座谈会上,参会的代表、委员对于听证评议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种方式很好,看多少遍书都不如听证一个鲜活的案例。代表和委员对于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表示赞同,建议今后多开展类似活动,也可邀请一些市民到场,通过公开听证评议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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