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  >  婺城   正文

宋园春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2019-12-31 11:18:24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30日消息  通讯员 傅伟炎

  近日,全国妇联举办“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会上表彰了996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5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婺城“和姐”工作室负责人、城西街道民情民访代办员宋园春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成为我市妇联系统获此殊荣的两名先进个人之一。  

  宋园春是原金华火车站劳动服务公司办公室主任,热心公益事业30余年。2014年4月退休后,婺城区妇联和司法局成立“和姐”工作室,她自愿成为主力调解员。由于热心公益,待人热情,做事雷厉风行,她被人亲切地称为“宋大姐”。

  自担任调解员和代办员以来,宋园春每天奔波不停,不是在调解,就是在去调解的路上。近年来,宋园春40多次到学校、监狱,耐心引导多名失足青年走向正途。据统计,至今她已接待、调解各类纠纷千余起,代办民情民访200多件,解决率达94.5%。调解案例通过媒体宣传超过300期,收到锦旗20多面,为社会平安和谐增添了满满的正能量。宋园春先后被评为金华市首届十佳道德榜样、浙江好人。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