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1 11:18:31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30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孙武斌 通讯员 傅伟炎/文 吴潮宏/摄
近日,全国妇联举办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会上表彰了996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5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婺城“和姐”工作室负责人、城西街道民情民访代办员宋园春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成为我市妇联系统获此殊荣的两名先进个人之一。
宋园春是原金华火车站劳动服务公司办公室主任,热心公益事业30余年。2014年4月退休后,婺城区妇联和司法局成立“和姐”工作室,她也自愿成为了主力调解员。由于热心公益,待人热情,做事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大家都叫她“宋大姐”。
自担任调解员和代办员以来,宋园春退而不休,每天奔波不停,不是在调解,就是在去调解的路上。据统计,近年来,宋园春40多次入学校、监狱,耐心引导多名失足青年走向正途。接待各类调解千余起,接待代办民情民访件200多件,解决率达94.5%。调解案例在电视里播出超过300期,收到锦旗20多面,为社会平安和谐增添了满满的正能量。她个人先后被评为金华市首届十佳道德榜样、浙江好人。对于这些荣誉,宋园春显得很淡定:“我是一名党员,成为调解员和代办员,帮助别人,温暖大家,为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倍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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