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5 16:24:36
来源: 无
金华新闻客户端2月5日消息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黄色预警对象居家隔离管控10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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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区)和村(社区)为居家隔离管理责任主体,要切实采取“一户五联”等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居家隔离对象管控,同时统筹做好日常用品保障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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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居家隔离场所告示牌,标明隔离对象姓名、隔离起讫时间、镇(街道、区)分管负责人、联村干部、村(社区)党员干部、责任医生、联系民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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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24小时监护,有条件的要安装视频监控,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人不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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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场所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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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时间不得少于14天,期间不得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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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条件的,隔离对象应与家人分院居住隔离;不具备条件的,必须与家人分室居住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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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对象在隔离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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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对象在隔离期间须每天早晚各测量体温1次,出现发热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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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对象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仍拒不配合的,转为橙色预警对象集中居住隔离;造成不良影响的,责成向社会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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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管控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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