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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七条举措

2020-02-19 19: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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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经区指挥部同意,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支持粮食生产。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对20亩以上规模种粮大户早稻补贴800元/亩,连作晚稻(含单晚)补贴500元/亩,旱粮在省补125元/亩基础上配套补贴125元/亩。

二、鼓励蔬果种植。对2月10日以后新播种叶菜,面积5亩以上(含),亩产量1000公斤以上(含),且产品抽检合格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800元/亩的补助。对参加省政策性叶菜价格指数保险的参保对象,给予50%的保费补助。对草莓种植户,给予每亩500元补助。

三、支持畜牧养殖。对允许保留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孵化种鸡并销售的,补助0.2元/只,对提前宰杀鹌鹑的,补助0.2元/只。在疫情期间,对区内的乳品收购加工企业按原订单(合同)收购价收购区内奶农投售合格生鲜牛奶的,按实际收购量每吨补助500元。

四、促进渔业发展。在2月18日以后,养殖面积30亩以上的规模养殖主体(禁养区及水库洁水养殖模式除外),捕捞清塘后,放养冬片鱼种的(食用鱼类,规格为每尾10cm或50g以上,鱼种来源于水产种苗企业),补助300元/亩。

五、支持线上交易。加快发展线上交易、无接触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通过线上平台售卖鲜活农产品的农业电商平台,按照线上销售额给予10%资金补助,最多不超过10万元。

六、提高苗农补助。草花10亩以上、水果苗15亩、色块苗5亩以上以上种植大户,分别给予每亩1000元、800元、600元的补助。

七、保障物资供应。对农资供应企业,在2019年11月15日—2020年1月24日期间储备农资物资(扣除期间销售量)资金总额200万元一500万元(含)的补助1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含)的补助15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含)的补助2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补助30万元。

以上措施自省政府发布疫情一级响应之日起实施,至一级响应解除后止。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金东区财政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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