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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保障相结合

2020-03-09 15:48:04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金华新闻客户端3月9日消息 记者 胡睿哲

  3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我市兰溪姜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在列。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坚持依法惩治和依法保障相结合,取得良好办案效果,是结合检察职能保障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能为地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起到导向和指引作用。

  兰溪人姜某某系原某纺织工艺品厂负责人。今年1月21—27日,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发布广告,将在2009年生产的已过期劣质口罩冒充合格口罩出售给多家药店以及个人,销售金额共计10万余元,被查扣未销售的劣质口罩共120余万只。2月2日,兰溪市公安局对姜某某立案侦查,2月17日被兰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姜某某被逮捕后,并没有“一捕了之”。兰溪市检察院通过实地调查并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后,发现姜某某的原纺织工艺品厂虽已注销多年,但依然具备生产民用一次性口罩的能力和设备,姜某某也熟悉生产设备和原料采购渠道,该厂具有扩大口罩生产的能力,能快速增加市场供给。2月20日,兰溪市检察院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姜某某变更逮捕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暂时变更强制措施后,兰溪市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搜集、固定证据,从快办理该案。同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生产的口罩用于保障企业复工。在了解到该企业因场地问题暂无法扩大生产后,兰溪市检察院还联合街道办事处,为企业安排符合生产安全标准的厂房作为其新场地,并跟进指导防疫防控工作。

  2月24日,承办检察官对企业进行回访,姜某某实际负责经营的劳保用品厂(新注册成立)正开足马力生产口罩,新购置的20台点焊机已投入使用,对当地防疫物资供应起到积极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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