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0 22:53:06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3月10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徐朝晖
3月10日,我市印发复工复产相关指导意见,推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达到防疫标准的生活性服务业稳步有序恢复营业,以形成良好的卫生防疫习惯。

据了解,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场所)暂不恢复营业。主要为会展场所、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射击(箭)场、网吧、KTV、舞厅、酒吧、公共浴室、公共游泳馆、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成人及非成人培训)等服务经营类场所;易造成人员集聚的室内旅游景点、景区室内场馆、室内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面清单根据疫情防控变化,及时动态调整。
指导意见明确,生活性服务经营场所必须配备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或75%酒精、测温仪等防疫用品,按行业规定开展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经营场所须确保通风良好,不得使用中央空调,一律开门开窗或使用机械通风,加强场所内空气流通,无通风条件的不得复工。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为无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或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服务期间,从业人员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不得给未佩戴口罩或出现发烧、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顾客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原则上需要佩戴一次性手套,不能佩戴一次性手套服务的,须做好手部消毒,毛巾等私人用品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做好清洗、消毒、保洁,顾客身体接触区域(包括顾客围裙)应做到一客一消毒并做好登记。
为避免近距离接触,经营场所要采取人流分流措施,收银台、服务台前人员排队间隔距离1米以上。提倡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无接触支付。提倡使用微信、电话等预约服务,减少人员聚集。
据悉,生活性服务业复工复产实行承诺制,经营者(法人代表)为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有关防疫要求,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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