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5 22:34:16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5月25日消息 记者 刘小刚 通讯员 张欣楠
“老板,鉴于你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没按规定整改到位,我们将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你店超门窗经营行为立案处罚。”近日,浦江县城区东山路某冷饮店因占道经营,受到一周内的第二次行政处罚。

据介绍,4月29日晚,执法队员在开展夜宵摊(店)集中整治执法行动时,发现该冷饮店因生意火爆,在店门口人行道上摆放桌椅占道经营,造成垃圾遍地。执法人员约谈店主,要求移除占道桌椅和物品、清除现场垃圾,并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占道经营。几天后的晚上,执法队员接到群众举报,称东山路某冷饮店把桌椅摆放在人行道上经营,客人很吵,影响休息。队员们赶往现场后,发现该冷饮店与此前的是同一家,于是再次约谈店主,并警告其若继续占道经营将面临行政处罚。

然而,执法队员5月7日在夜间巡查时发现,该店依然将桌椅摆放在人行道上经营,于是立案,并依据《城市道理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店主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事情至此并未结束,5月12日,执法队员巡察时,发现该店改将桌椅摆放在游廊下,我行我素,依旧在占道经营,于是对店主作出第二次行政处罚。
该冷饮店一周内被处罚两次,反映的是浦江行政执法部门打击夏季夜宵摊(店)占道经营行为的决心。
近来,随着天气渐热,夜宵摊点生意向好,顾客增多,占道经营行为频发,不仅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用餐时产生的油渍和垃圾还会污染路面,损害市容。针对这一季节性“顽症”,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夜宵摊(店)集中整治执法行动,引导摊(店)主规范经营,为当地市民营造舒适、整洁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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