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20  >  06  >  扫黑除恶  >  最新报道   正文

【八婺观察】 优化发展环境,“亮剑”黑恶势力

2020-07-01 11:38:50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金华新闻客户端4月11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孙武斌

4月9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超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均获刑,最高刑期达23年。据悉,该案是永康市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的第一件涉黑案件。

黑恶势力不除,地方发展不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永康市坚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省委、金华市委的要求部署,以高标准的政治站位和要求,拿出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万钧的实际行动,坚定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永康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这次果断对黑恶势力“亮剑”,依法宣判,充分体现了永康市委市政府的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决心,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可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事关社会稳定和地方长治久安,又事关人心向背和经济健康发展。也正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和谐的社会环境,自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端掉了多个涉黑犯罪团伙,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一些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地头蛇”“黑老大”,在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雷霆之势、万钧之力下,在广大百姓的积极举报、合力围剿下,纷纷被绳之以法,得到了应有审判,可谓大快人心!

对于永康而言,扫黑除恶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要继续保持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不能降、高压态势不能减、凌厉攻势不能弱的原则,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扫黑除恶绝不手软。对此,相关部门既要精准发力,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分系统、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要深挖彻查,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还要打出声威,广泛动员、发动群众积极检举、勇于揭发,营造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的强大声势,打一场人民战争。

只有锋芒不减、扫势不变,除恶务尽,才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向纵深推进,让平安幸福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这是我们的必答题。我们一定要认真作答,用三年时间写出一份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完美答卷。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