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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武义两地同步纪念邹宁浩烈士

2020-09-30 21:22:01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贾振伟 李根荣 苏宣萌

  金华新闻客户端9月30日消息 记者 王志坚 通讯员 陈文青 文/摄

  9月30日是烈士纪念日,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武义王宅镇的烈士陵园和支队队史馆同步举行邹宁浩烈士纪念仪式、学习烈士先进事迹、清扫武义烈士陵园、慰问烈士家属等系列活动,缅怀先烈功绩,弘扬优良传统。

  昨天上午10时,消防指战员在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委方启龙的带领下,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武义王宅镇的烈士陵园。参加仪式的全体人员整齐列队,礼仪士兵手抬花篮缓步敬献在烈士纪念碑前,全场人员向邹宁浩烈士默哀3分钟并依次敬献鲜花。今年入队的新消防员在烈士陵园前学习了邹宁浩烈士先进事迹。

  各消防救援站指战员代表在安放邹宁浩烈士铜像以及遗物的队史馆内同步举行纪念仪式,在电子屏幕前献花,重温烈士先进事迹。

  全体指战员纷纷表示,将以邹宁浩烈士为榜样,传承烈士遗志,接过他肩上的担子,继续接力,将心中最深情的思念和最崇高的敬意化作决心,凝为动力,全力争当人民安全“守夜人”。

  邹宁浩烈士是武义人,1987年9月2日出生,2005年12月入伍,上士警衔,先后在丽水消防支队、金华消防支队和义乌消防支队工作,多次立功受奖。2016年12月16日,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邹宁浩同志作为“消防战地记者”,为获取第一手影像资料,冲锋在前,忘我战斗,因现场火情突变,不幸英勇牺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为“人民卫士”荣誉称号;浙江省公安厅党委追记一等功,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浙江省委追授“浙江青年五四奖章”;入选“浙江好人”“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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