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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寒假安排出炉:2月4日放假,2月27日回校报到

2020-12-01 16:52:36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严志亮 潘毅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1日消息   记者 金璐

  记者12月1日下午4时从市教育局获悉,金华市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出炉。

  12月1日,金华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放假时间安排如下:小学、初中定于2021年1月31日至2月1日举行期末考试,学生于2月4日放假,教师于2月5日放假。

  高中定于2021年2月1日至4日举行期末考试(高一、高二:2月1日至3日;高三:2月4日),高一、高二学生于2月4日放假,高三学生于2月5日放假,教师于2月6日放假。

  幼儿园于2021年2月4日放假。

  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如下:教职工于2021年2月26日回校报到,学生于2月27日报到注册,2月28日正式上课。

  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命题、施考、阅卷和分析。考试内容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精神,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经验相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严肃考风、考纪。小学低段进行非书面考试。寒假期间,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认真贯彻省、市“提质减负”工作的部署,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小学低段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让学生真正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寒假。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学校可适当布置一些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家政等实践活动,参与宣传“五水共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和文明城市创建的社会调查和社区服务。

  市教育局还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落实责任,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对有禁不止、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方面,市教育局要求守牢学校大门,加强寒假期间人员的出入管控,严格实行“测温+亮码+身份核实”的访客登记制度。强化源头管控,要求离校师生员工不到国内外疫情重点区域,原则上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浙的,须向学校报备。学校体育设施暂停对外开放。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有效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继续保持勤洗手、“一米线”、防集聚、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开展多种形式的常见传染病防治和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做好每日排摸,及时报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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