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14:35:00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25日消息 记者 胡睿哲 通讯员 余露萍
近日,磐安县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一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
2019年11月19日,饶某和同村邻居陈某因房屋内排污管安放问题起了口舌之争,最后大打出手。
今年8月19日,饶某提起诉讼,称其被陈某打伤,花了不少费用,但陈某拒绝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法院向陈某送达副本后,陈某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饶某赔偿各项损失2.4万余元,并提交横店某医院的医疗费用票据、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磐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文书》等证据材料。
起诉遭反诉,饶某向承办法官提出质疑:“我和她是邻居,从事发到现在我几乎每天都在村里看见她,从来没听说她住院了。”饶某的质疑承办法官记在心里。在仔细审查反诉材料后,承办法官发现陈某提供的病例、发票存在伪造嫌疑,于是前往相关医院进行调查,结果医院系统显示陈某确实在医院住过院,但住院时间为2017年而非2019年。对比医院的住院病历和陈某提交的病历,原本的病历号从“17006494”改成了“19006494”,诊断内容虽略有不同但看着像医生所写,医院的公章、医生的签字等都看不出差别。
“我当时只抓了她的头发,怎么可能导致她花费这么多医药费,我觉得她肯定说谎了,所以我一时冲动伪造证据提起反诉。”面对法官的询问,陈某这样说。
经法官审查,结合磐安县人民医院以及磐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诊断证明、伤势鉴定等材料,饶某左小指伸肌腱止点断裂、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的情况属实。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立案侦查。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本案中,陈某先以伪造的门诊病例复印件向浙江省磐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致使鉴定中心作出错误的鉴定结论后,再向法院提交了其先前伪造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票据及鉴定文书等证据提起反诉,尽管在法官释明之后,陈某撤回反诉,但是该行为已严重妨害司法秩序,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