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7 09:03:41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1月26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张海滨
1月26日,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今年首个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1日为全区森林禁火期,在此期间全区森林和森林边缘100米区域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
通告要求,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炼山、烧荒(田坎草)、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等生产性用火;坟头烧纸或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各乡镇(街道)、林场和旅游景点要加强值班力量,增强巡山检查力度,杜绝一切火源进山入林;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监护人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因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因监护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从严追究监护人的责任;森林防火检查人员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收缴火种,集中保管,对拒不接受检查、劝说教育不改的要严肃处理。
通告强调,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婺城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8235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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