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4 14:56:40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2月4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蔡敏奇 图片视频由江南公安分局提供
近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浙江省金华市江南开发区‘落花书香’公众号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等6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15万。被告人李某某等3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4万。该案于2019年12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2019年9月,江南公安分局西关派出所接到辖区热心群众举报,称在使用微信的过程中,无意接收到了“落花书香”微信公众号的淫秽色情内容推送。这一线索引起民警高度关注,遂围绕该公众号展开初步调查。

国庆前夕,在分局刑侦大队、网警大队的支持下,西关派出所抓捕组赶赴安徽合肥开展集中抓捕行动。9月28日凌晨,了解到犯罪团伙最新动向的抓捕组在机场守候,一举将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讯,该团伙对其网络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场查获主机3台,电脑4台,银行卡2张,手机7部,冻结违法所得资金130余万元。
经查实,自2019年5月底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杨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书籍,从中获利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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