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4 1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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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新闻客户端2月4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杜晓萍
记者今天从东阳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因疫情影响及政策变动,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企业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延迟到2021年2月调整。从2021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基数改为每年1月调整,其他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仍于每年7月调整。
企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上限为17880元,下限为358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80元、不高于17880元确定,缴费比例为9%,个人月缴费额不低于322.2元(上一年度为359.1元)。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调整医保缴费基数,企业无需再次申报,医保部门将自动从人社部门获取共享数据,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低于3580元的按3580元确定,全程实现“无感智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则参照企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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