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5 17:32:29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2月5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朱翔
近日,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其中,“义乌检察机关办理全国首例防疫期间'问题口罩'批捕案件,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犯罪”入选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防疫期间涉“问题口罩”批捕案件,从立案到提前介入再到批捕,用时仅5天。
去年1月25日,义乌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疫情防控期间有人售卖假口罩。”义乌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动,发现王某、田某通过微信销售仿冒“3M”品牌防护口罩,邵某、毛某等人从王某、田某处进货再销售给他人,后涉案劣质仿冒“3M”口罩在运输途中被截获。
两天后,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王某、邵某、毛某等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田某在逃。当天,义乌市检察院主动对接该市公安局,并于次日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并提出后续侦查和追诉上家的意见。去年1月30日,邵某、毛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邵某等人销售的假口罩并不是本地生产,而是从其他地方购入的,当时上家还没有抓获,所以在引导侦查取证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针对如何抓获销售上家提出了侦查建议。”该案承办检察官应小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依法快速办理此类案件,最重要的是完善证据链。比如为何认定邵某等人出售的是假口罩、其所销售的“3M”口罩是否已经取得授权、资质认证如何确定,这些难题,在当时都需要尽早破解。
鉴于该案的恶劣程度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检察机关最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去年3月,义乌市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公开审理这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检察机关指控,邵某向王某(另案处理)以1万元的价格购得一次性口罩1万个。在明知这些口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下,以1.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害人周某某。邵某又分两次以15万元的价格,向田某(另案处理)采购了2万个假冒“3M”防护口罩。在明知这些口罩系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下,以17.5万元的价格转卖毛某。其后,毛某在明知这些口罩系假冒伪劣口罩的情况下,又以2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下家。
经检验,涉案的“3M”牌口罩并非3M公司生产或委托他人生产,检验结果为假冒产品,涉案“3M”牌口罩和一次性口罩均不符合防护口罩的标准要求。
“邵某、毛某在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邵某、毛某在销售口罩的过程中,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基于此,义乌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毛某、邵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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