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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一男子居然从武义跑到永康偷摘18公斤栗子,被拘!

2021-09-09 12:15:56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骆雨婷

  金华新闻客户端9月9日消息 记者胡哲南 文/摄

  秋天是板栗收获的季节,漫山遍野成熟的板栗煞是诱人。有些人以为偷摘几个板栗是小事,即便被发现也无所谓,殊不知此类偷窃行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其中,在武义县桐琴镇打工的穆某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9月9日说起此事,穆某至今后悔不已。

  据民警应彭林介绍,9月5日下午3时49分许,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某板栗园主舒某报警,称在其板栗园发现一名偷窃板栗的人。赶到现场后,应彭林跟随舒某一同上山。据舒某介绍,当时他发现山脚停着一辆陌生车辆,就起了疑心。上山后,发现有一男子在板栗园内偷板栗,没惊动便立马报了警。

  在舒某板栗园内,男子见到民警到来手足无措。只见男子身边摆着一个黄色麻袋,里面装满了未剥壳的板栗。下山后通过称重,男子盗窃的板栗重达18.22公斤,按市场价16元一公斤的价格计算,共计291.52元。随后,应彭林将男子连同板栗一同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审讯中,穆某对偷摘板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穆某交代,他想跟亲朋好友分享板栗,却不想花钱。想起前几天路过永康时发现山上有一片板栗树,就趁着休息时间驾车从武义县桐琴镇来到舒某的板栗园偷摘板栗,没想到刚准备逃离就被民警逮个正着。目前,穆某因盗窃被永康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被盗板栗已归还舒某。

  永康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做人要讲求原则,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去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穆某偷窃板栗的行为虽然看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大事,但它关乎人的道德品行,不仅有悖于公序良俗,而且也违反了法律法规,一旦被捉不仅颜面尽失,而且还必须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代价!

(线索提供:陆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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