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1 12:43:01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10月31日消息 通讯员 徐乐 文/摄
10月28日,在新狮街道天彩名苑小区,市民郎某参与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狮中队与东方前城社区共同举办的垃圾分类普法活动,并指导居民如何正确投放各类生活垃圾。
原来,郎某是日前新狮中队查处的一起随意堆放生活垃圾案件的当事人。考虑到他初次违法,认错态度良好,并且立即整改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队决定,让郎某以参加垃圾分类普法宣传的方式抵扣罚款。“通过亲身体验,我感受到了日常执法工作的难处,以后我一定会规范投放生活垃圾,维护整洁的城市环境。”郎某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日派人巡查,上街入巷开展垃圾分类执法监督和宣传。同时,该局利用监控网络,开展全天候、全时段垃圾分类智能化监督,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供执法依据,丰富执法手段。在执法过程中,该局坚持“首违不可罚”原则,采取“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实施处罚”的人性化执法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今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婺城区进入了生活垃圾管理的法治时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对商超、饭店、小区等的垃圾分类检查工作,教育劝导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近1000起,立案处罚111起,罚款54000余元,为推动婺城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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