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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开展全市域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

2021-11-01 16:32:53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黄雪芬

  金华新闻客户端11月1日消息 记者 张海滨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会同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和市国资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全市域改革,率先启动改革前依法结建人防工程产权登记。

  为贯彻落实《中共金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华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会同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和市国资委等部门,协同推进全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在吸收省内各地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基础上,按照省人防办要求,经由土地出让(划拨、租赁)方案规定和合同约定,依法结建人防工程及其专用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家所有,建设单位(个人)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结建人防工程及其专用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并进行产权登记。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享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并承担维护管理等责任。同时,改革前依法结建人防工程及其专用的口部建筑(包括已竣工、在建和已取得土地待建的依法结建人防工程),通过相关程序将产权登记在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名下,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处理权益和责任,原使用、收益权和维护管理责任等不变。
  开展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不仅让人防资产的归属得到合理界定,唤醒“沉睡”的城市地下空间,更有助于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平战转换,消除防护隐患,提升防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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