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2 08:00:59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第一批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申报评审工作,24个低(零)碳乡镇(街道)、200个低(零)碳村(社区)和6个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单位上榜。
据了解,今后这些单位将以经济社会低(零)碳发展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导向,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良好示范效应。以下为试点创建名单:
低(零)碳乡镇(街道)试点创建单位名单

低(零)碳村(社区) 试点创建单位名单
杭州市(25个)

宁波市(21个)

温州市(17个)

湖州市(16个)

嘉兴市(17个)

绍兴市(24个)

金华市(18个)

衢州市(19个)

舟山市(10个)

台州市(18个)

丽水市(15个)

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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