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 15:05:52
来源: 无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服务期除外)。
二、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因在校学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4.身体健康;
5.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11月30日。
(二)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 要求 | 现任岗位要求 |
管理岗位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经济学类 | 40周岁以下 | 具有经济工作、文化产业相关工作经历,现任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或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两年以上。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经济学类 | 40周岁以下 | 具有经济工作、文化产业相关工作经历。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11月17日至12月5日。报名者填写好《金华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干部处报名(市政府主楼906室)。也可以通过网络邮件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xcbgbc@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选调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足1:4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报名人数。
3.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考试时间、地点、方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6.公示和录用。对拟选调人员在双方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请做好个人安全防疫工作,确保健康码为绿码状态。
报名者如因疫情及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或被录用后未能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公告由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469367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392290
附:金华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17日
金华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 生 地 | |||||||||||
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身份证号 | |||||||||||
专业技 术职务 |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现 任 职 务 | 选调 岗位 | ||||||||||||
联系 电话 | 通讯地址 | ||||||||||||
工
作
简
历 | |||||||||||||
近三年 年度考 核情况 | |||||||||||||
荣誉 奖励 情况 | |||||||||||||
主要家庭成员和及重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所在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备注 | |||||||||||||
注:1.凡表中所填学历学位、年度考核优秀、所获荣誉奖励等情况,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后需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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