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   正文

偷倒垃圾勿心存侥幸 执法人员“火眼金睛”抓现行

2021-12-09 19:13:30

来源: 无

作者: 俞萍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9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吴璇 通讯员 王慧珺 文/摄  


  12月6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秋滨中队将私自在石门村倾倒装修建筑垃圾的王某传讯至中队。“没想到,我就倒了这么一次建筑垃圾,就被发现了。”半挂车司机王某沮丧地说。“我们现在都是智慧平台实时监控的,你的违法偷倒行为我们已经通过监控锁定了。这不是第一次的问题,而是你行为的本身已经违法。”执法人员回应道。

  秋滨中队副中队长梅双一边做笔录,一边耐心说服:“建筑垃圾属于有毒有害物质,随意处置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破坏生态环境,还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经调查,半挂车上的建筑垃圾来自某一建筑工地,一共组织了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每车装8立方米的渣土,准备偷倒在石门村一个鱼塘里。当事人为了图方便,并没意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王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证据明确,秋滨中队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普通老百姓都没有认清建筑垃圾的危害,往往将装修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内,一般环卫工人负责清运的是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如果这两种垃圾混在一起清运,一是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二是会影响生活垃圾的处理。”梅双表示,大量的建筑垃圾、渣土露天堆放,不仅占用了耕地和可用地,还会进一步降低土壤质量;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会带来大量的粉尘,更容易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下一步,秋滨中队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充分利用智慧城管的“眼睛”,对建筑垃圾倾倒较多的高风险区域进行智慧监管,加大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处罚力度,为建设和美金华而努力。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