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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婺速递】浦江一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被立案查处

2021-12-24 10:50:33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汪寒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24日消息 记者 方群青 通讯员 楼晓骏

  为守住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安全防线,连日来,浦江县全面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检查。12月21日,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面馆开展检查时,发现冰柜里存放着一些进口牛前胸骨。

  执法人员通过手机扫码查询这些进口牛骨的信息,发现“浙冷链”系统显示的厂家、生产批次等信息与外包装产品标签上的信息不一致。

  在执法人员的询问下,该店负责人表示这批进口牛前胸骨是12月17日从义乌经销商处购进的,购货时未查验“浙冷链”溯源码的信息。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店涉嫌未依法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该面馆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此,有关部门再次提醒广大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购货查验“浙冷链”溯源码的信息,并留存产品的购货凭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入监管仓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文件,不得采购无“四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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