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8 16:56:17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28日消息 记者 刘小刚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2年1月1日起,市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扩至“东二环路—南二环路—西二环路—北二环路”构成的合围区域(含边界道路),禁用时间为全天24小时。未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也不能在禁用区使用。应急、抢险等特殊工程使用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限制。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排气烟度检测结果未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等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
2019年12月,我市发布《关于金华市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按照一次划定,分步实施原则,2020年3月1日,主城区核心区域划定实施禁用区36平方公里;明年起禁用区扩至二环,禁用面积达到132平方公里。
对于在禁用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还将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编码登记7023台,立案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50余起。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