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2 10:51:42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1月2日消息 记者 周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布署,全面落实“扛旗争先、崛起浙中”目标要求,坚持 “稳中求进、进中求变”,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提振信心、鼓足干劲,确保实现2022年一季度商务经济发展“开门红 ”,市商务局提出相关实施意见。该意见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支持新增企业快速发展。对2022年月度入库的限上批零企业,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按照一季度销售额的万分之二给予奖励。
对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含)—20%、20%(含)及以上,且销售额达到3亿元及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分别给予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的万分之一、万分之二的奖励。
对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含)—20%、20%(含)及以上,且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的限上零售企业,分别给予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的万分之一、万分之二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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