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1 09:45:06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1月21日消息 记者 李建林 文/摄
1月15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乾西中队接到一起涉犬投诉,投诉人贾某称该乡湖头社区下张都村一民房内有无证养犬情况。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核查。
按照《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未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养犬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养犬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没收犬只。
在现场经执法人员查实,该养犬处有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手续证件齐全。据了解,这起投诉引起的是一起宠物狗买卖纠纷。客户贾某挑选了一只犬只,在付款后又想换其它品种,遭到了商家的拒绝,加之其审批许可未在醒目位置公开,贾某因而投诉该商家。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法中队队员展开耐心调解。最终,商家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与贾某积极协商达成一致。
执法队员高骏说,不断升温的宠物热和不断扩大的宠物行业消费市场,催生了不少市场乱象。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宠物交易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论线上、线下购买,都要选择信誉度高、交易过程透明、有明确售后保障的正规商家进行交易,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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