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5 11:42:42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1月25日消息 记者 陈涵 通讯员 黄晨 潘斐斐
1月21日,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文溪东路巡查时发现,丰安花园小区沿街店面门口的人行道上一辆电动车正在充电,电线的另一头延伸到5楼一扇窗口。执法队员立即顺着电线寻找,最终锁定当事人为受雇在此工作的木工石某。
接受调查的石某表示,前一天晚上忘记给车充电,由于担心回家途中剩余电量不足,便直接拉了个插排充电。

执法队员耐心告知石某,“飞线充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过执法队员的安全和普法教育,石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规范自身行为,并积极向身边人进行宣传。
鉴于石某的行为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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