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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彩聚焦|车位乱划,非业主车辆随意进?雅苑业委会和物业:我们也有话要说

2023-06-07 16:32:00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周律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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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婺城区三江街道雅苑的徐先生等多名业主拔打12345(8890),投诉小区物业和业委会管理不到位、不作为。对此,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表示,能够沟通解决的问题,他们一直在努力和改进,并已取得多数业主的认可;对于少数客观上无权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在讲事实的基础上一事一议,难以接受无端指责。

01
有业主投诉:管理不到位,问题不少

雅苑部分业主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小区物业在妨碍业主基本生活的情况下乱划停车位;

二是小区物业和业委会允许非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内停放;

三是物业不作为,没管好车辆乱停;

四是车辆停在自家小区,为何还要收取每年700元的停车费;

五是业委会收取停车费,扣除部分费用后,余款该归全小区业主共同所有。

02
物业负责人:问题应细分,不要乱指责

金华市友林物业服务公司雅苑小区负责人王从敬介绍,他们从去年3月25日开始接手雅苑的物业服务。

“在正式接手雅苑物业服务前,小区内的260个车位已经在社区和业委会的认可下划分到位。接手后,物业和业委会没有新增一个车位。”王从敬说,去年3月25日前后,业委会和物业共同公示了《雅苑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其中就包括“固定泊位每年收取泊位管理费700元/年”等事项,并向业主公示了《泊位管理费续费通知》。

对于非业主车辆停入小区的问题,王从敬说,这里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业主租下车位后,转租给其名下房产的租客使用;二是有个别业主出租了房产,却在没有租用车位的情况下,强行要求物业放行其租客的车辆入内,甚至为此报过警;三是雅苑小区近几年的入住率不高,约有百余户业主外住他处。在友林物业入驻前,曾在业委会和社区协调下,把当时空余的几个停车位租给了附近居民使用。等租期到期,这几个车位将如数收回,不再外租,留作小区业主备用。

(被租用的停车位,标有对应的车牌号。)

“接手雅苑物业服务以来,物业费仍然保持在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没涨过价。一年多来,物业费的收取率从原来的不足50%,提升到了现在的约90%。如果多数业主对我们的物业服务有意见,怎么可能会有这个变化?”王从敬说,对于有业主投诉自家租用的停车位上有人乱停车的问题,物业会通过加强巡查,及时进行管理。

03
小区业委会:停车费咋用,账目可公开

(车位斜向划分,尽量留出车库前的空位。)

雅苑业委会主任邱正香认为,雅苑是老小区,在公用区域的设计和使用上存在时代的局限性。因此,反映问题的业主,不应该拿现代小区的高标准来要求。事实上,他们这一届业委会自成立以来,通过走访和沟通业主,已经在不少问题上达成共识。

对于有业主质疑停车费收取后的使用问题,邱正香表示,业主可以到业委会来看账目,上面有详细的收入和支出记录。同时,业委会也会按照相关规定,适时或阶段性公开相关账目。

据了解,为了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和协调工作,在5月18日、19日,雅苑业委会邀请雅苑社区党委书记曹彩霞前往小区实地走访,并和反映问题的部分业主面对面进行了沟通。

“业主反映的问题,以及他们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为我今后的工作提供了不少思路。”曹彩霞说,能够现场沟通、协调的问题,当天已经得到解决。对于个别历史遗留问题,她希望相关业主能够在提供具体信息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后再一事一议。

04
律师:对规约不满,可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钱勇说,如果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实行管理规约的,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如果有业主认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实际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或是业委会当前实行的管理规约违反法律规定的,业主可以和业委会或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或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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