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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社会组织注意啦!2021年度检查和报告工作开始了!

2022-04-01 15:33:57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周悦

  金华新闻客户端4月1日消息 记者 胡哲南 文/摄

  2021年度检查和报告工作开始了,哪些单位需要年检年报?要如何报送?何时截止?检查内容具体有哪些?4月1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

  “参加年检年报的市级社会组织应于6月30日前,按‘自查网上填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的程序,完成年检年报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10日内补正,逾期不予受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年检年报对象包括:2021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基金会均应参加年度检查。其中,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市级社会组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报告。

  不参加年检的后果有什么后果呢?据了解,年检年报是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履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律法规明确的各社会组织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请各市级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年检年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对不按规定接受年度监督检查的市级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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