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 22:35:35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5月18日消息 记者 徐健勇 通讯员 吴霞

“应该是我爷爷或者太爷爷留下来的,他们都是军人。”郑先生说,自爷爷去世后家里老房子一直空着,久而久之成了危房。最近他打算将老房子推倒重建,在整理物品时意外发现了这10发子弹。
“最近我看到过你们张贴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知道这类物品应该主动上交,所以赶紧拿着它们来了。”郑先生说。
虽然这些子弹表面已经锈迹斑斑,但依然存在安全隐患。随后,民警对郑先生上交的子弹,进行登记后依法收缴。
为表扬郑先生主动上交子弹的行为,5月17日下午,民警和村干部一起找到郑先生,为其送上了表扬信。

自4月13日《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下发以来,兰溪市公安局已收到群众主动上交气枪8支、子弹10发,导火索3000米,及时消除了全市安全隐患。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现枪支弹药要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行为,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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