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0 10:25:02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摩托车被洪水冲走了,接下来该怎么办?近日,东阳市民陈先生向12345(8890)反映此事,希望能早日得到解决。
陈先生有一辆浙G牌照的两轮摩托车,去年上半年在河南郑州的时候,这辆摩托车被洪水冲走,找不到了。为此,陈先生到东阳车管所办理灭失销户业务,因无灭失证明未能办理注销手续。
“摩托车已经被冲走了,叫我怎么证明?”对此,陈先生感到很困惑。据律师介绍,如果不办理销户手续,摩托车在使用期限内不注销没有影响,但是达到了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不按规定注销属于违法行为。车主名下有未办理注销手续的状态异常的机动车,会造成其无法办理名下机动车购入、上牌和参保等业务,甚至驾驶证业务也办理不了。而且如果不注销,车管所档案中仍然显示为车辆正常,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要追究原登记车主的责任。
近日,陈先生获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中有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他的摩托车应该可以办理灭失销户业务。“我现在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灭失销户业务了。“陈先生说,如果可以办理的话,他再回东阳办理。
记者查询了解到,《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陈先生的摩托车属于第三种情形: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同时,第三十九条规定,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核查机动车出境记录,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对此,记者联系了东阳车管所工作人员。目前,东阳车管所已联系陈先生,陈先生的事情已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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