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30 16:33:00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日前,山西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一小学生遭受两名同寝同学极端欺凌事件引发全网沸腾。
9月26日,山西省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结果: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家长被训诫,学校校长被免职。

然而,这份通报并不能平息大家的怒火,反而在这几日又持续掀起舆论波澜。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公众普遍认为,对欺凌者的处罚太轻——据了解,两名欺凌学生的恶劣行为涉及殴打、强迫舔对方生殖器、肛门等,如此之暴行所留下的创伤,可能需要被欺凌者漫长的余生去治愈和弥补。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屡见不鲜。校园恶霸的每一次施暴,都是对受害者身心的一次巨大伤害,可每当类似事情发生并被曝光后,舆论谴责都非常强烈,但这只局限于道德层面,关键在于法律和教育得起作用。

该案件中两个“小恶魔”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成年人正常理解的范围,“柔性训诫”并不一定能打“疼”欺凌者,《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适用于谁?“未成年”难道就可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
教育是长期性的,短期内,唯有法律惩戒才能对“恶霸”们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所以,家校、教育、司法等部门对校园欺凌事件应零容忍。只有多方合力,实事求是,对施害者及其监护者给予强有力的惩戒,不仅可对受害者给予一种抚慰,更是能给那些潜在的施暴者敲响一记警钟,有效遏制校园霸凌的势头。若像此案中的学校一样,试图采取和稀泥式的操作大事化了,息事宁人,何以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正如广大群众所呼吁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应当提上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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