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16:37:26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偷倒建筑垃圾,我很惭愧。因小失大,真的很后悔。”面对罚单,某公司负责人在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懊悔不已。
近日,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获的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案例迎来新进展。因性质恶劣,两家涉案公司受到重罚,罚款共计29.5万元。

原来,今年6月12日上午,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塘雅中队接到举报,称塘雅镇1号消纳场在6月11日晚及12日凌晨发生被偷倒建筑垃圾情况。
执法人员调查后确认了偷倒情况,并很快掌握证据,追踪到参与偷倒的两家公司: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和某渣土清运公司。随后,涉案两公司被正式立案调查。
经查实,2023年6月11日晚至12日凌晨,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某渣土清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用所属重型自卸货车,将义乌一处施工工地挖地基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金东区塘雅镇1号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主要为渣土,某渣土清运公司处置方量约630立方米,产生违法所得12007元。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处置方量约432立方米。产生违法所得8233元。
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倾倒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须经有关部门依法核准。两公司利用所属重型自卸货车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条例,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伍千元整(¥175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新修订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于2023年1月1日实行,此次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作出的行政处罚,是该条例实施以来的金东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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