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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扬帆 政策护航|这份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你申请了吗?

2023-10-23 18:40:48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记者 章陈波 通讯员 鲍卓玉 倪莎莎

目前,记者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永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年10月以后可向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上一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从今年10月1日至16日,已有268名高校毕业生申请了就业岗位补贴,该局也将加快受理审核,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发放。

为使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从去年12月开始,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通过政策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就业补助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对高校毕业生提出的政策咨询、疑难困惑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帮助他们熟悉政策。

根据《永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针对毕业2年以内(以毕业证书为准)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上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永康每年给予补贴3000元;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符合条件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年给予补贴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在高校毕业生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的同时,工作人员会根据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类型,主动对接企业,为其解读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吸纳)政策,让高校毕业生和企业都能享受政策。

在企业方面,永康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和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三费之和,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12个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接下来,永康将继续推动高校毕业生稳就业促就业工作,抓好政策落实落地,扩大宣传范围,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政策抵达率,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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