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9 15:27:08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近日,江苏省仪征市创建办、仪征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一则《关于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引发关注。该通告称,“核实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当事人基本信息,明确姓名、身份证号码、违法时间、违法行为,将通报到所在村庄、社区、单位。”这一做法立刻引起了网友的质疑。不少网友表示,不戴头盔被通报给单位,仪征交警的做法是否侵犯个人隐私?

17日,仪征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通告有瑕疵,已经撤回,将进行修改,对未佩戴头盔的当事人个人信息通报至单位的范围仅限于公职人员。
从公共安全的角度来看,佩戴安全头盔是一项重要的交通安全措施。合规佩戴头盔可以减少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的风险,对所有骑行人员来说都至关重要。因此,交警在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中,试图通过公开个人信息来提高违法行为的道德风险和惩戒效果,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骑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些年,电动自行车事故持续高发,事故伤亡率也呈上升趋势,将公职人员信息通报至单位,可发挥公职人员的示范作用,带动全体交通参与人自觉佩戴头盔,文明安全出行。因此,限定通报范围为公职人员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引导。

此外,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不能仅仅依赖于刚性的通报、处罚,柔性的执法政策同样需要得到普及。对居民经常性开展安全知识普及,现场提醒和劝导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而引导公众合理、安全地使用交通工具,同样重要且有效。
总而言之,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交通安全之间需要寻找平衡。我们期待在保障个人隐私的同时,继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大家一起营造更加安全和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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