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4 12:56:51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近日,东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横店中队的执法人员在琴千线K12+200巡查时发现,有施工队正在操作挖掘机挖掘公路埋设天然气管道。

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调查,挖掘公路面积为长220米,宽0.43米,深度0.95米,共计面积94.6平方米。当事人潘某未能出示相关挖掘公路许可手续,未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挖掘对公路造成损坏。根据公路法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对以上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将路面恢复原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东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提醒,在挖掘公路、占用道路施工必须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下一步,东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切实保护好公路路域环境,保障人民出行安全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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