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2 09:46:34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生鲜灯”禁用新规实施已1个多月,近日,有市民反映,金东区东孝街道金东社区菜场有卖肉摊主还在用这样的灯。“市区大的菜市场这种灯基本看不到了,这种城乡接合部的菜场难道就没人管吗?”该市民质疑。

1月19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金东社区存统路1127号一家烟酒店边上的一条弄堂,往南走上百来米,就看到了两家亮着“生鲜灯”的肉摊,在灯光的映射下,摊位上的猪肉色泽很是新鲜诱人。记者问其中一名男摊主,这种灯怎么还在用?男子接口道,知道这种灯不能用,表示“马上换掉”。不过该男子没有任何实际行动。

记者从另一名女摊主口中得知,这一排肉摊共有8家,主要做下午3时以后的生意,因此早上其他摊位还没有开门营业。“我们这个市场只是个临时市场,摊位是向村里租的,什么证也没有,平时就做半天生意。”女摊主说。这排经营用房其实是临时搭建的路边简易棚,开门营业的这两家肉摊内确实看不到营业执照等证照。


“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达到遮掩瑕疵、美化食品外观颜色等效果,存在以虚假好看的卖相影响消费者辨别能力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影响了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为促进生鲜产品消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施行。
记者将金东社区菜场肉摊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反映给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表示马上派人现场调查并作出处理。
另据了解,由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未明确菜市场可使用的灯具类型,缺乏合格、合规生鲜食品照明用具的量化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和商家仍然困惑于哪些灯属于违规“生鲜灯”,哪些灯是正常照明设备这一问题。制定可操作、易感知的标准,帮助消费者和商家分辨合规灯具,成为“生鲜灯”治理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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