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7 09:35:59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在小区找不到车位怎么办?那就自己“开辟”一个。最近,保集半岛小区就有业主做了这样的事情,不过最终却收到了处罚单。
日前,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三江中队接到举报,保集半岛小区内有居民将原有绿地改建成停车位。执法人员现场看到,原来的绿地和路面已经被居民私自破坏,一棵大树被锯平。经过测量,破坏面积约为20平方米。

执法队员向物业了解后得知,该处绿地改建并未得到物业、业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许可。队员找到当事人了解情况,该居民解释称“小区车位不足,没地方停车,只能出此下策。”经过执法队员的宣传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危害后果,并承诺重新恢复原本的绿化带,赔偿树木损失。
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禁止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以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三江中队已对该业主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改时间到期后,执法人员会再次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若逾期未整改的,将依规进行处罚。
在此,执法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私自改建公共绿化为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发现此类行为,可拨打相关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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