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1 16:33:32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现场为何没有验收标识牌?”“该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有人前来验收?”“此分部分项工程明显为危大工程,未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隐患重大,你是否知道?”

近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直属二中队执法人员根据开发区建设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对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询问。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负责人承认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已针对该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未经检验的移动式操作平台已停止使用并进行拆除。
下一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将联合区建设局,加强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管,通过联合执法、协同调查等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切实守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