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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道被封堵 一案双罚尝苦果

2023-08-24 21:16:33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记者 周垚 通讯员 贡小兵 杨珍 文/摄

8月14日,金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包装厂检查发现,该厂安全通道被货物封堵。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该厂给予处罚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企业老板杨某处以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堵塞安全通道就是堵塞了生命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发生以上行为的企业,主管部门将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金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的检查巡查和动态监管中发现,一些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重生产、重效益,轻管理、轻教育,更有甚者对潜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熟视无睹、心存侥幸,终致积小患酿大祸。

执法人员提醒,疏散安全通道一旦被占用、堵塞、封闭,就会丧失了疏散逃生功能,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因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作为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逃生通道,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堵塞、锁闭、占用。广大企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法律法规,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针对未设置通道或通道占用、锁闭、封堵、标志不明显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这既是对企业的发展负责,也是对员工的生命财产负责,否则,必将受到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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