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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常态长效管控 金华开发区率先出台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改造

2023-08-31 11:27:43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记者 周垚 通讯员 贡小兵 杨珍

近日,金华开发区率先出台《关于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相关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提升改造,进一步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隐患。这也是我市出台的首个有关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改造的县级规范性文件,标志着金华开发区在辖区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改造上迈入了精准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该实施意见将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仓库)分为未审批建设类、已审批在建类、已建成提升类三大类,分类实施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改造。同时,还对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属地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已建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类别现场踏勘,开发区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认定;资规部门在工业、仓储用地供地条件中原则上应明确建筑物为火灾危险性等级丙类及以上。已审批在建的工业厂房(仓库)项目由属地乡镇(街道)对已提交承诺书的项目进行日常巡查、督促,发现其存在违反承诺内容的提请职能部门按承诺内容实施相关处理,存在违法行为的移交职能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金华开发区安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实施意见的推出,将有助于推进开发区范围内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类别、等级判定,规范开展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等级分类改造工作。同时建立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实现厂房(仓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常态长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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