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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占用消防通道行为 罚!

2023-12-15 10:43:42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作者: 姜岚 通讯员 姜志豪

“您的私家车占用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将无法通行,请您立即驶离!”12月14日,在西关街道的金帆街上,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西关中队执法队员发现划设消防车道标识线的道路被私家车占用后,立即电话联系违停车主。

“不好意思,我就在边上工地,才停了几分钟……”车主匆匆忙忙跑来并解释道。经当事人自述,自己明白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但又认为临时停将不会被处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只贪图自己方便,一定要把‘生命通道’让出来!”执法队员当场对其进行了教育,告知其占用消防车道的危害和后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执法队员要求车主当场整改并对其进行罚款。

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是“生命通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下一步,执法人员将持续开展畅通“两个通道”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居民正确停放车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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