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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应“取之有道”!开发区一工地擅自取水面临上万元罚款

2023-12-18 10:02:02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作者: 吴璇 通讯员 严韩伟

一根水管,“偷偷”穿过雨水管道、地下暗沟,从工地伸向了河道里,源源不断地从地下“偷水”。近日,金华开发区某工地开发商因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被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执法三中队立案处罚。

执法三中队不久前收到金华市水利局移送的该工地擅自取用地下水的相关证据材料,随即派队员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并对工地负责人进行了询问。

负责人吕某表示,工人大批入住后,因自来水用量增加,公司就动起了“歪心思”,利用工地前期地勘留下的深孔,偷偷抽用地下水。被检查发现后,公司已经截断出水管及相关用电设施,并将取水口用混凝土填埋封堵,公司也意识到这个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到处罚告知阶段,当事人将面临罚款两万元到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地下水取之不尽,不要钱!”一直以来,在惯性思维的驱使下,部分市民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存在盲区。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环境平衡和人类生产生活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过度开采地下水,被抽空的地下空间失去支撑可能会带来地面沉降、坍塌等一系列地质灾害。因此我们必须合理开采、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保证地下水能够进行良性的水循环。

下一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将积极推进涉水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推动开发区“五水共治”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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