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6 14:09:11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工作,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连续举办2场《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宣贯会。来自辖区的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连锁超市(便利店、生鲜店)、农贸市场(含交易点)举办者、农贸市场经营者、食品批发经营企业、特大型和大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共200余人参会培训。

据了解,《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要求,通过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依法采集、留存、传递、应用生产经营相关追溯信息,实现规定类别、品种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去向、问题可追溯。

会议重点围绕《规定》进行逐条讲解,包含监管部门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实施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的方式等内容,要求各相关经营主体要加强对《规定》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同时,按照要求做好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数据录入,并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相互协作共同推进数字化追溯管理工作。

下一阶段,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将持续扩大《规定》法规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宣传覆盖面,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主体责任的监管指导,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推进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体系建设,全力维护好食品安全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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