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8 17:25:18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近日,兰溪市女埠街道查处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当事人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天上午,兰溪市应急管理局、黄店派出所、女埠街道在联合检查时发现,位于女埠街道双龙路的某饭店仓库内储存了大量的烟花爆竹。经初步调查,这些烟花爆竹系饭店法人王某某所有,并已于2023年12月13日销售了2个烟花爆竹,共计960元销售额。现场,王某某未能提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王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最终,王某某被执法部门处以罚款2万元及没收违法所得960元的行政处罚。剩余烟花爆竹,交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销毁。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是相关非法违法行为活跃期和事故易发期。为切实守好“安全关”,加强对烟花爆竹监管,连日来,兰溪各地相继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在兰江街道,执法部门重点对横山路、李渔路、府前路、银岭路等路段的杂货铺、大小商超进行拉网式检查,力求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在银岭村,执法部门查扣了“摔炮”“小金鱼”“变色美人”“步惊云”等手持烟花共50余件。在耐心宣讲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后,当事人承认了错误。
截至目前,兰溪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545家,立案查处3起,行政拘留1人,查扣烟花爆竹3200余箱。下一步,兰溪将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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