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栏目列表  >  八婺  >  婺城   正文

法治进校园 护航青少年成长

2024-03-09 19:54:58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金华传媒记者 胡敏霞 通讯员 周金权 文/摄

3月7日下午,共青团婺城区委联合区法院在琅琊镇中心小学深入开展婺城区“以法之名 保护少年的你”“开学第一课”进校园活动,护航青少年成长。

课堂上,琅琊镇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婺城区法院员额法官王玲雅从校园欺凌话题入手,分析校园犯罪的主要原因、处理方式以及造成的危害,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贴近生活的例子,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动画片等形式进行了讲解,引导学生们要明辨是非,坚守法律底线,远离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学生深受教育。

“我从这节课上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了解到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只要是故意伤人都可以判处刑事责任。”琅琊镇中心小学四(3)班学生兰星宇说。四(2)班学生盛妍表示:“如果我们被校园暴力的话,我们应该及时告诉老师、家长和警察,我们也不能对别人实施校园暴力。”

校园欺凌一直是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如果一个孩子在他幼年时代曾经遭受过校园欺凌,那他接下来的一生都可能因此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希望能以这样的形式,将法治的种子、精神送到孩子的心灵,让孩子从小懂得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婺城区法院的员额法官王玲雅表示。

近年来,团区委聚焦青少年群体,结合“开学第一课”,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 共育护成长”“三禁三防三治”“e起守护”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120余场,覆盖青少年1.1万人次。并积极发动各乡镇(街道)团委通过开展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引导青少年树立“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法治观念,不断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接下来,团区委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多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学校、家长一起,共同为青少年构建文明、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