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 09:20:10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明明这家药店是属于消费券使用范围内的,店员却表示不能使用……”近日,市民贾先生打电话向12345(8890)反映此事。

这段时间,婺城区组织开展2024年婺城区第一季度消费券活动,发放总额600万元,面值分25元、100元、200元,其中满100元减25元2张、满500元减100元1张、满1000元减200元1张,不可叠加使用。贾先生说,3月12日,他通过某微信公众号抽到了婺城区两张消费券(满100减25)。他看了一下使用范围,发现婺城区青年路民众大药房是在范围内的,于是第二天就去店里消费,可是付钱时店员却表示没有办法使用。“我认为这家药店这么做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核实。”

记者来到青年路民众大药房,询问店员能否使用消费券,店员表示可以使用。只见收银台旁有一个消费券专用二维码,扫一下二维码,就会跳出店名,根据提示输入消费金额,选择相对应的优惠券,就可以使用消费券了。
为什么3月13日贾先生来店消费时店员会说没办法使用呢?据该药店店长张女士说,这是因为那个店员是新来的,不懂得如何操作,才会闹出乌龙。其实,店里一直都是可以使用消费券的。不过,现在很多市民到药店买药都是用医保卡的,自费购买的人比较少,因此使用消费券的也相对更少一些。
张女士拿出2月份和3月份的消费记录,其中2月份有消费券使用记录,3月份第一周没有消费券使用记录,到了3月8日后,使用的就多了起来。张女士表示,会立即对新来的员工进行培训,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代为向贾先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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