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9 15:16:55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为保证水库大坝安全及汛期维稳度汛工作要求,近日,婺城区竹马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辖区内水库大坝安全通行进行突进检查,在上陈垅水库现场,执法人员拦截私家车一辆。 据了解,该当事人是趁着空闲来这边钓鱼,为贪图方便就把车停在水库大坝上,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并表示不会再有下一次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擅自在水库大坝上行驶私家车的违法行为作了立案处理,这是竹马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查处的首个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的案件。

上陈垅水库有明确提醒该路段只允许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机动车禁止通行,当前适逢雨季、防汛期间,车辆行驶、停靠在堤坝上会造成过多的压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现场,执法人员也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应的普法宣传。
法条链接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 一款:“禁止机动车辆在堤顶、坝顶、渠顶、戗台、护堤地和水闸工作桥上通行,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 车、救护车和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的车辆除外。”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 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在未兼作道路的水利工程堤顶、坝顶、渠顶、戗台、护堤地 和水闸工作桥上通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利工程损毁的,应当予以赔偿。”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