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4 09:30:28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春风拂面,民生不怠。4月10日,磐安法院聚焦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及小标的案件开展“清朗行动”专项集中执行。
清晨5点30分,磐安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集结就位、整装待发。19名执行干警以小组为单位,兵分多路奔赴执行一线。
张某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1年,他因长期未支付儿子抚养费2.4万元而被诉至磐安法院。案件判决生效后,张某始终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并约定由被执行人张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在履行过程中,因双方产生矛盾,张某拒绝继续履行。 涉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虽然标的金额不大,但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鉴于此,张某被纳为此次集中执行的重点对象。执行干警赶至张某家中后,张某仍拒不支付抚养费,便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张某被带至法院后,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理多角度耐心开导,最终张某当场履行拖欠的5000元抚养费,并保证此后不会再拖欠孩子的抚养费。 2014年,被执行人杨某因向申请执行人陈某借款二十万元一直未归还而被陈某诉至法院,后因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件经过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因被执行人杨某下落不明终结本次执行。 本次集中执行开始前,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称被执行人杨某在某安置小区。为避免打草惊蛇,一击必中,执行法官利用此次清晨集中执行的时机,在该安置小区中成功找到了睡眼惺忪的杨某。杨某称自己仍在缓刑考验期内,家里有妻子幼儿需要照顾,不想去拘留。执行法官看到家中年幼的子女,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其带至法院组织双方协商。经过长达3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杨某分期履行债务。 本次集中执行,传唤9人,拘留2人,执结8件,执行到位标的28.7万元。 群众之所盼,执行之所向。小案件往往连着大民生,磐安法院将时刻秉持着“民生案无小案”的办案理念,持续响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解民忧、惠民生,以实际行动将更多“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