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8 10:54:25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今年5月1日是《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3周年。3年来,浦江县瞄准基础设施建设、分类体系完善、落实制度引领、多维宣传动员等方面“靶向”发力,全力推进设备设施全覆盖、收集转运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跑出了一场精彩“垃”力赛,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浦江答卷”。

2017—2023年,浦江县获评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优胜县;
2021—2023年,浦江县荣获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单位;
2022—2023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荣获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021—2023年,浦江县两次获得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群众满意度全省第一。

记者了解到,浦江县已创建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1个,覆盖率达72.86%;建立城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1座,形成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置闭环管理;全域化推进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实现城区、建镇区全覆盖,并向有条件的农村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商业街(沿街商铺)、“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占比均达100%,有效推动前端精准分类。

据介绍,浦江县已建成500余个“两定四分”投放点、15个大件垃圾暂存点,设置700余个分类果壳箱,实现前端分类应分尽分。
收运环节标准化。配置标准化四分类车共109辆,实行桶车标志和颜色对应收运机制,实现垃圾分类中端收运环节的规范化、高效率运作,做到应收尽收。
终端处置专业化。引入第三方公司参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置,配备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16座生态处理中心,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分类闭环处置。
《条例》实施3年来,浦江县垃圾分类处理率提高至86%,回收利用率提高至67%,易腐垃圾清运率提高至26%;生活垃圾增长率持续2年保持负增长,垃圾分类率覆盖率、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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